因工作需要,四川师范大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诉讼代理服务采购进行询价,诚邀具有相应资格的事务所参加。
一、事务所资格要求: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如“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并无不良记录,报名时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无失信记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查询结果(网站截图),加盖公章,如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报名资格将被取消;
4.申请参加本项目前5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二、报价要求: 不超过60,000.00元。
三、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15上午10:00,申请人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之前将响应文件密封后送达,逾期送达的将视为无效文件。
四、递交文件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五号四川师范大学第六教学1102室 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18628218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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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