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需采购四川师范大学东校区学生公寓及公寓区商铺2018年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服务,现根据相关规定,对四川师范大学东校区学生公寓及公寓区商铺2018年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备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参与。
一、资质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二级或以上资质;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承诺(盖鲜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质要求之一不满足均不能参与询价。
二、资格审查:
供应商投标报价材料中必须附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2、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二级或以上资质;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承诺(盖鲜章);
4、、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
注:复印件需加盖公司鲜章,省外企业还需入川备案证复印件。
三、维保服务地点及现场踏勘时间:
维保服务地点:四川师范大学东校区;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需现场踏勘的供应商,请联系王老师,电话:028-84683000,13908222741。
四、服务要求
(一)、维保内容:
1. 室内外消火栓灭火系统(公寓及商铺)
2. 安全疏散及应急照明系统(公寓)
3. 消防供水设施
4. 防火隔断系统(防火卷帘门、防火门)
5.学生公寓区室内外消火栓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系统、疏散指示标志等以上系统的日常保养和年度检修,确保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转,在突发事件中发挥报警、疏散、灭火的作用。
(二)、认真履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的职责。
1、其主要工作内容:
1.1负责并协助消防设施使用单位编制和完善消防设施日常检查测试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1.2按照国家相关消防规范规定,对委托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的技术性能测试检查和消防系统功能性操作试验检查及修善.
1.3委托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在出现故障或不正常现象时,及时负责进行维修,恢复消防系统的正常状态.
1.4建筑物进行改建或重新进行室内装修时,导致感烟探测器等消防设施拆卸、改变位置(敷设管线)、安装时,负责协助甲方制定消防设施整改方案;对所属区域的消防设施的恢复开通状况和功能进行检查测试;
1.5建筑使用性质或室内装修改变,需要增加消防设施时,负责协助甲方制定消防设施改建方案。
1.6 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对消防维护范围的各种设施设备进行检查、调试、维修,使整个消防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并符合《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并顺利通过公安消防单位的检查检验。如果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对校区内所涉及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消防维护,所引起的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对委托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每季度出具《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月检报告》交甲方批示。
3、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有效期间,消防设施发生故障,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于24小时内派人员到现场维修,如发生特殊、紧急情况,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乙方若因维护、维修不及时或施工不当、维修质量差而导致甲方设备设施在火灾发生时不能正常工作所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4、对下列重大问题向甲方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报请甲方整改和更换其设施设备;
4.1由于设备老化,或者设备及原安装本身固有的质量问题致使消防设施出现重大故障或功能瘫痪时;
4.2消防设备已经淘汰或其品牌不明及相关资料不齐,零配件无法保证时。
4.3 消防管网及(埋地)年久腐蚀穿孔断裂,出现溢水情况时。电气线路腐朽断裂系统功能失效时。
4.4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等因素。
5、及时有效地配合公安消防监督部门进行消防检查。而且要保证达到职能部门检查标准。
6、单次维修费用300元以下的,由乙方承担。
7、建立日常走访培训制度,每半年对甲方员工开展一次义务消防培训和教育、确保消防系统维护服务工作的质量。
8、协调、协助甲方处理由消防设施、制度等问题所引起的与第三方的有关事宜(含与省、市消防执法部门的联系协调)。
9、双方按国家相关消防规范进行维护保养和验收。遵守和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共同商定并执行《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守则》;定期共同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告合同对象的运行情况并接受其监督。
(三)维保服务时间
2018年3月30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五、预算金额及成交方式
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49000.00元(最高限价),超过该价格者报价无效,满足要求的报价最低者为询价成交供应商。
六、报价函送达时间
供应商需按本项目《四川师范大学东校区学生公寓及公寓区商铺2018年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服务询价报价函》的要求进行报价,并于规定时间将该报价函送达指定地点,否则不予接受(供应商送达报价函后,需填写报名表)。报价函应密封于包装袋内,包装袋上须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报送时间:2018年3月 21日11:00前(北京时间),在此时间段外送达拒绝受理。
报送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洪河大道中路351号四川汇丰西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师范大学东校区内)服务大厅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28-84683000
四川汇丰西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