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公司各部门:
为推进经营管理创新,及时总结并推广先进经营管理经验,进一步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公司决定开展经营管理(创新)奖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要求
各公司及公司各部门在经营管理实践中,运用现代管理科学理论,在企业制度、经营机制、经营管理理念、管理方式和手段等方面提出的具有改进、创新因素,并经实践证明具有明显作用和效果的办法、措施等均可参加评选。参评成果的基本要求如下:
1.具有创新性,即符合管理科学原理,能反映一定经营管理领域的客观规律,其结构、功能明显优于以往采用的经营管理办法。
2.具有实践性,即该成果是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已进行的成功实践,具有导向性、可操作性和推广价值。
3.具有效益性,即工作效率高,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明显。
二、评审机构和职责
公司成立评审组负责奖项评审,评审组组成如下:
组长:康胜
成员:刘东、田承春、薛建强、杨致虹、张绍平、高友
评委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申报材料收集、评审组织、公示等具体工作。评审办公室设在公司人力资源部,联系人:吴雪琴,电话:84766019,邮箱:695581314@qq.com。
三、评选程序
1.申报。由各单位自主申报。申报单位按要求认真填写《四川师范大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创新)奖申报表》(详见附件),于2015年1月20日前,将《申报表》一式二份(盖章),连同电子版本,一并报评审组办公室。申报人同时作好答辩准备。
2.初评。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申报材料和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申报成果要件初步审查,确定初评入选成果名单。
3.评审答辩。评审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入选的成果进行评审,参评人自备PPT材料进行现场答辩,确定获奖成果。
四、奖项及奖金设置
本次评选活动,设立1—3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公司对获奖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经营管理专项奖的组织评选工作,注重工作成果的总结和积累,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报送有关材料,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2.各单位申报的成果必须坚持事实求是的原则,以严谨的科学态度对其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特此通知。
四川师范大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