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控股公司、各部门:
为落实公司关于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工作效能的工作要求,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同意,决定组织一次集中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公司法》与现代企业制度;依法管理,防范经
营管理中的法律风险。
二、主讲人:李荣博士、刘杰律师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1、2013年4月18日下午2:30
2、地点:投资管理公司五楼第二会议室
四、培训对象
1、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2、各控股公司、全资公司以及独立核算经济实体管理班子全体成员;
3、公司各部门(中心)正、副职,公司全体员工。
请各单位通知相关人员准时参加,于下午2:15开始签到。请各控股公司、全资公司以及独立核算经济实体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于4月18日上午10:00前报送人力资源部。各单位参加培训情况将列入本单位年度考核。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六日